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,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,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,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、无证驾驶、超载、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。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,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!
车辆牌号:川Q7F***
被处罚人:李某贵
违法时间:2024年3月30日22时7分许
违法地点:翠屏区宜飞路
违法行为: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
酒精含量:168mg/100ml
车牌号码:川Q00***
被处罚人:张某海
违法时间:2024年3月31日13时39分许
违法地点:长宁县梅白镇街道
违法行为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;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
酒精含量:49mg/100ml
车牌号码:川Q02***
被处罚人:阿俄某某
违法时间:2024年3月30日23时1分许
违法地点:屏边彝族乡屏边村
违法行为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酒精含量:34mg/100ml
车牌号码:川Q60***
被处罚人:刘某海
违法时间:2024年3月28日23时38分许
违法行为: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;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违法地点:南溪区北滨路炳文路口
酒精含量:22mg/100ml
车辆号牌:川Q027***
被处罚人:杨某
违法时间:2024年4月1日9时48分许
违法地点:南溪区宜南快速通道
违法行为: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%以上
车辆号牌:川Q50***
被处罚人:张某君
违法时间:2024年4月1日11时9分许
违法地点:南溪区353国道2445公里200米
违法行为: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